李高勇同志:
你好!你在“阿坝州公安局.局长信箱”的留言收悉,我局高度重视,庚即责成相关部门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,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:
针对你的材料反映情况,我局刑警大队前期已组织民警对赵德元、新华超市老板季开玉制作了询问笔录,调取了“曾广兵涉嫌组织卖淫案”起诉书、刑事判决书,与你和你的姐姐李高秀进行了联系,了解到李高秀目前出国前往阿尔及利亚打工,没有在国内。
一、你反映赵德元拿你姐姐李高秀2万元未退一事
经九寨沟县电力公司职工赵德元反映:为捞取因涉嫌组织卖淫被羁押的曾广兵,2015年通过朋友介绍李高秀与赵德元认识,因亲戚、律师等到九寨沟开支,李高秀多次找到赵德元借钱、吃饭住宿、在九寨沟县永乐镇好吃巷新华批发部赊拿烟酒等帮李高秀垫付13000元左右人民币(经核实新华批发部老板季开玉证实确有赵德元带人来赊拿烟酒一事)。2015年年底李高秀给了赵德元20000元人民币,赵德元认为其无义务帮李高秀垫付13000元人民币,遂扣除其帮李高秀垫付的13000元,于2016年年初将剩余的7000元人民币通过转账等方式退回了李高秀。
至于赵德元为何未将20000元全额退回李高秀,系赵德元和李高秀之间的经济纠纷,你可通知你的姐姐李高秀和赵德元进行协商处理。
二.你反映你姐哥曾光兵一案的其他涉案人员下落情况
曾光兵涉嫌组织卖淫一案法院已作出判决,如你认为我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有过错,你可以向纪检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投诉。
九寨沟县公安局信访室
2017年12月13日 |